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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5章风波将起(2/2)

元一听,仿佛有戏,忙追问:“本官问的是刘老三是自己投的,还是叫人给扔下的!”

可是退佃…这个行为完全合法啊!田主可以退佃,房主也可以把房从租客那里收回,债主也可以收账要债。就算了人命,只要不是田主、房主、债主动手或雇凶打杀的,也就和田主、房主、债主无关。

刘升还有跪在堂上的刘家人顿时就懵了,人都死了,官府居然不理,这还有没有天理?(未完待续。。)

判官厅衙门大开,正堂之内刘老三的尸之侧跪着一大堆披麻孝的苦主,还站着一个穿着儒衫的方四秀才。他是来帮苦主刘家说话的——依据《审判条例》,被告原告都可以请讼师替自己说话,而且讼师下也不执牌的,就是说什么人都可以

不予受理?

元看了看刘升,柔声问:“是这样的吗?”

“是叫李三发死的!”刘升咬着牙

“并无冤仇。”方克思又

所以据大明律法,这个刘老三死了也白死!

“刘升,”徐元思索了一下,皱着眉问“你父亲是自己投的?”

没有冤仇,连往都没有多少…这就是说李三发没有杀人动机。



刘升也如实回答:“并无冤仇…那李三发平日多在军营,他在村上也没有宅,他家住在杜桥镇上,往日同我家没有什么往。”

“草民刘升状告临海县军田主李三发为富不仁,死家父刘得财(刘老三),请青天大老爷替草民主!”

“这个…”刘升皱眉,他没见到父亲投的场面,这问题不好答啊。

为富不仁这个…这个不犯法啊!大明律法没有规定有钱就一定得仁义。而且死这个…大明律法上面没有这一条啊。大明刑法上只有谋杀、误杀、协助自杀三个人命官司,没有杀这回事儿。如果那个李三发是捉了刘老三的老婆孩他自杀,那可以算谋杀。如果李三发骗光或抢光了刘老三的家产,刘老三一时想不开自杀了,这就照诈骗罪和抢劫罪刑,再加一个情节特别严重。

不过那么多人聚集到衙门…看上去个个义愤,恐怕不给那个李三发一,这事儿很难平啊!

元又看了看地上的死人,衙门里的仵作已经验看过了。上没有伤痕,衣服也没有被撕扯的痕迹。看着也不像是他杀。这案很清楚啊,李三发为富不仁,刘老三破产投。李三发不是好人,但没有犯法。刘老三脑,死了也是白死,虽然令人同情,但是为判官,徐元不能因为李三发为富不仁就定罪啊,他就是判李三发有罪,到了浙东省判官厅也得否了。

原来这徐元还是个懂政治的官,知大明在台州的基不,现在要求太平,尽量不要闹什么民变。

元接过状纸细细看了一遍,字迹工整,文笔也好,引经据典,,如果拿去考科举多半能过解试。可是打官司不是比文章啊,得讲理…哦,也不是讲理,得**律!

这位徐大青天居然想把案往杀人上引!他知现在最好让这些苦哈哈的农顺一下气儿。所以只能委屈一下李三发,个误杀的罪,判个放新大陆就是了。

判官厅是个异常清闲的衙门,大分时间一整天都不会有一件案要审。因为老百姓还不习惯上衙门请官老爷主,有什么纠纷情愿找那些隐居乡里的义门秀才主说句公话。而商业上的往来,又都靠信誉维持,商个个一诺千金,合同都不大签,更不会找官府裁决了。除非是有人命官司,否则判官厅门的那面大鼓是不会被人敲响的。

“应该是这样的…”

一个判官厅的差官接过方四秀才写的状纸,双手递给了端坐在公案后面的徐元。

“既然如此…”徐元摇了摇“既然如此,本官就依法宣判…刘升诉李三发为富不仁,死刘和一案,因刘和确系自杀,李三发退佃亦合乎律法,因此…此案不予受理。”

“官人,刘老三是因为所耕之田被田主收回,走投无路才投江的。”一旁的“大讼师”方克思这时候却替刘升回话了。

元沉默了一下,看了看衙门外面黑压压一片的农人,咬咬牙又问:“那么…刘老三和李三发往日可有冤仇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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