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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7章蛮荒之王一(2/2)

他们的任务,就是扫海滩周围的林地,驱逐可能盘踞在那里的土著,如果运气好的话,再抓一两个俘虏回来…

“带鱼,我被中了,快要死了!”年轻的丘什人绝望地喊“你赶逃走吧,在里没有人能追上带鱼的…”

“队长,发现敌人遗留的武!”突然有人喊了起来。

现在龙虾负伤被捉,带鱼游逃走——北明人和明洲印第安人的第一次接,到此就算圆满了。

而且,可能是因为人类抵达洲有些迟了,一开始到达的人又少,所以到历史上欧洲人抵达洲的时候,这片洪荒大陆上的人类数量还比较少,大陆上的自然资源足够养活除墨西哥地区、安第斯山脉地区之外的其他印第安人,因此也让这两块地盘外的印第安人缺乏积极向上的压力,就这样懒懒散散的生活着,只到凶残的欧洲民者到来!

达三尺的熟铁镶钢大横刀,往前方一指,然后带了前的步伐。

“只能伤!”一个正在划船的手连忙提醒一声“这是七哥儿说的,要留活…”

人品很好的海贼、和尚还有一个状元,这个时候都拥挤在明洲号的右舷甲板上,用望远镜张地看着远的滩和树林。也生怕从林里面涌几百上千个能打的,用刀枪弓箭教训他们这些侵略者!

原来带鱼的名字是怎么来的——是的,就是这么来的,印第安人的名字都非常随意,生的时候由接生婆随便起一个。孩童时候又会由伙伴们起个绰号当名字。长大了就在征战或狩猎或者其他什么活动中得到一个名字。名叫“大带鱼”的丘什人是个游泳健将,所以才被唤作“大带鱼”,而他弟弟在第一次捕鱼中钓到了龙虾,所以就叫“龙虾”了。

洲嘛,天选之国,产丰饶,要吃的穿的太容易了。林里面有野生动,海里面有鱼有虾,往内陆走走就有好六七千万,到,繁又快,对生活在石时代的印第安人来说,简直就是自走式烤

这条舢板上还有第九个人,是北明海军少尉何山,手中拿着一支枪弩,一边瞄准一边吼:“快划,快划啊!再靠近些,老一箭死拿那孙!”

而在距离这四艘探险船不到十里远的海面上,居住在金山半岛东海安的丘什人渔夫大带鱼和他的兄弟龙虾,正拼命的将独木舟划向海滩。丘什人是印第安人的一支,分布在北明洲西沿海地区,以捕鱼和狩猎为生。算是渔猎民族!不过和辽东的野生女真是不能比的。

“停止前!”蒙起大声吼。此时他的人已经搜索完了一大片森林,没有发现武装到牙齿的印第安人,也没有和辽东野生女真差不多的蛮。实际上,在靠近金门海峡的一大片林地中,没有一个印第安人的踪影。

“拿过来!”蒙起的心顿时提了起来——虽然陈德兴在《明洲探险指南》上说,明洲的印第安人非常原始,没有铁。但是在未曾见识到真正的印第安武之前,蒙起还是免不了担心。

明洲号等四船已经下了铁锚,歪歪扭扭的停靠在金山半岛北滩附近的海面上。之所以是歪歪扭扭,那是因为四条探险船多少都有伤在。两个月的连续航行,路上还遭遇了风暴,给船造成了不少损伤。没有船毁人亡,完全是因为周小七这海贼的探险家人品不错,太平洋的龙王爷不收他。

这个矮壮敦实,曾经在周小七手下当过海盗的家伙嘴上说知,却还是毫不客气的把枪弩对准了丘什人“龙虾”的脖,然后狠狠扣动扳机。

当然,这个时空他们的运气比较好,首先发现新大陆的不是凶残的欧洲人,而是素来讲仁义,喜以德服人的中国人…

“知了,知了…要以德服人,要朋友,不要杀人!这我都知…”

“这是…石?”蒙起看到的是一把有弯曲的短矛,矛尖并不是铁的更不是青铜的,而是一块石!(未完待续。。)

“大带鱼,快划,他们追上来啦!”名叫龙虾的年轻的丘什人一边划船一边大喊着。在他的后,一艘从明洲号上放下来的舢板,正由八名手奋力划动,猛追过来。

“绷”的一声轻响,箭簇顿时破而去,飞速掠过海面,然后噗的一声就扎了年轻的丘什人的肩膀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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