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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8chu刑的权柄(2/2)

对于这些质疑,万尼乌斯表现得异常淡定,非但毫不惊慌,反而召集了除必须的哨卫之外的所有人,前来听取他对质疑者的回答。

愿意相信克曼尼人不会卖大家,但之前万尼乌斯不也相信克曼尼人会严格的遵守军队的纪律吗?

因此,那几个克曼尼人趁夜偷逃的举动,已经切实的威胁到全日耳曼青年公社军战士们的命了,因此杀死他们是合理的,也是不必给赔偿的。

所以,事实上,一个人只要还保留着最基本的判断能力,就不难发觉,在这短短几年里,奥丁大神赐予万尼乌斯的恩,就已经胜过过去几十年里几乎所有祭祀所得到的了——那么,由这样一个特别受到神灵喜的人来行使祭祀的权利,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?

法顿时在全日耳曼人中引起了慌——尽日耳曼人多有脾气暴躁,一言不合便以命相搏的,也常常因为冲突而血送命,但象万尼乌斯这样将死作为惩罚他人的刑罚的,还是第一次——在此之前,刑的权利只掌握在祭祀的手里,并不为一般人所有,哪怕这个人是首领。

事实上,只要想一想过往发生的那些事情,就不难发现,万尼乌斯的地位和智慧,都要过祭祀们呢——这么多年以来,诸多族那些苦苦背诵诗篇,问卜神意的祭祀们,何曾从奥丁神那里得到启示,创造过爷们枪这样让瘦弱木讷之人也能变成骁勇善战之士的阵法?就更别提万尼乌斯教授给祭祀们,再由祭祀们教授给誓约诸族的提产量的各办法了。

和通常的日耳曼人不同,万尼乌斯能言善辩,条理清晰,而且自有一副理直气壮的姿态。尽抗议者带着满心的不甚至是满腔的怒火,到来却被万尼乌斯驳斥得哑无言,满脸羞愧,到好像是他们犯了错误,不该质疑万尼乌斯的决定似的。

于是,对于万尼乌斯的法,便有很多人站来质疑,其中一些甚至是最初跟着万尼乌斯建设日耳曼青年公社的老兵。

对这个问题,万尼乌斯也给了自己的解释——他并非一个普通的首领,而是奥丁大神亲选的君王,尽下的军力不过万人,但日后势必成为全日耳曼人的领袖,因此,由他来行使祭祀的权利,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,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
对于这些人,万尼乌斯毫不客气——违抗军令的视情节被当众倒,抡起大板就是一顿打,而趁夜试图逃跑的,则被当众斩首,并将颅挂在了营门上。

最后一个困扰日耳曼人的问题就是,即便一个日耳曼人被裁定有罪,刑的权利也归祭祀们所独有,不应当由一个非祭祀来下达,更不应当由一个普通人来执行。

夜晚逃跑。

至于那些原本想要为自己的同乡讨个公克曼尼人,在认真的思考过万尼乌斯的话,并回想起曾经的战败之后,也平息了怒气,承认了军纪对一支军队的重要,甚至承认了万尼乌斯确实有权依据军纪置那些违反军纪的人。

毫无疑问的,那些趁着夜试图偷逃的克曼尼人,在离开营寨之后,就有可能落到罗人手里。而一旦他们落到罗人手里,就有可能受到严刑拷打而透日耳曼青年公社大军的行踪及动作,而导致罗人在日耳曼人还没准备好的时候就打上门来。

于是,在这样一场纷争之后,万尼乌斯的权威非但没有下降,反而有所提升——至少,在他的军队里,所有人都承认了他依据军纪置违反军纪者的权利。

而那些旁听者,开始因为万尼乌斯的跋扈和霸到有些不满,在听完了万尼乌斯的自辩后,也都不由自主的转变了立场,反而成了万尼乌斯的支持者——若不是顾及那些刚刚被死的人和他们的族人的受,有些战士甚至就想要当众表达对万尼乌斯的认同了——事实上,脑更简单的战士们已经这么了。

其次,一个日耳曼人杀死另一个日耳曼人,并不能算是大罪过——人们在发生冲突时是会这么的,如果能够对被杀者的家属给相应的赔偿也可以得到谅解——而当一个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,杀死那危及自己生命的人,甚至不必给赔偿。

首先,所有加军队的人都应当无条件的服从军纪,违背军纪的人不止使自己的荣誉有了污,更将其它人也都置于危险之中,因而比以谋诡计谋害他人的命更加恶劣,因此违背军纪的人有罪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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